关于企业2016年度工商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

各入驻企业:

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及工商总局12月7日印发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》,企业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17年1月1日启动,请企业务必重视年报申报工作。

注:
1、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53号)和《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工商企监字〔2016〕226号)精神,从2017年1月1日起,企业年报中增加“参保险种类型、单位参保人数、单位缴费基数、本期实际缴费金额、单位累计欠缴金额”5项社保事项和“主营业务活动、女性从业人员、企业控股情况(分支机构不填报,私营企业年报中的“企业控股情况”固定为“私营企业”)、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仅分支机构填报)”4项统计事项。

2、未按时报送公示年报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企业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。而且今后企业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、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。同时银行信贷、合同签订、海关通关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。


具体申报内容如下:


一、参加年报对象:


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,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


二、企业年报填报时间: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(由于系统将在6月份迎来高峰期,请没申报的企业本周尽快填报)

 


具体填报流程详见附件

 
联系人:宋溪

联系电话:62358556


附件下载:详细申报流程

 

服务热线  133663283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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